【通知】
各班级:
现将查卷申请表及有关要求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做好考生查卷工作。
1.查卷范围:
查卷查卷限于主观卷错评、漏评、合分错误(包括小题分、大题分、单科、总分)范围之内。
2.查卷申请时间:
考生对主观卷成绩有异议的,可于6月25日至26日12时前到考生报名学校办理申请查卷手续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程序:
凡申请查卷的考生须按考试科目提出申请、填写《考生查卷申请表》。由学校26日18:00前上报统一集中核查。
4.查卷:
查卷将对查卷考生再次进行复查,查卷结论逐级返回,由县(市、区)招办及时通知考生。对查出确有差错的试卷,将通知考生更正分数情况。查卷现场不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查询。